5月19日,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在*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,打通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“*后一公里”,解决电子凭证“接收难、报销难、入账难、归档难”等问题。
01.政策内容解读
《通知》从“健全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体系、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、分类推进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”三方面指明了工作要求和内容。
1)适用范围:XML格式的数电发票(含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铁路电子客票等)、内嵌XBRL的OFD格式数电发票(含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铁路电子客票)、内嵌XML的PDF格式财政电子票据、内嵌XBRL的PDF格式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、内嵌XML的PDF或OFD格式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、内嵌XBRL的OFD格式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。
2)分类推进:
大中型企业:直连平台获取凭证,实现全流程标准化、无纸化、自动化;
行政单位:直连平台获取凭证,还能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衔接,完成符合标准的电子凭证的全流程标准化、无纸化处理;
小微企业:可委托第三方平台或代理机构处理,完成全流程标准化、无纸化处理。
3)时间要求: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,3年内完成升级,达到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,支撑单位全面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。